为加强我县维稳和平安创建,结合瓮安县反恐处突特战大队、瓮安县警务服务中心缺编情况,根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部分人员充实到瓮安县反恐处突特战大队、瓮安县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军事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人数为138名。其中:瓮安县反恐处突特战大队工作人员82名;瓮安县警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4名;瓮安县监所医院工作人员1名;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人员8名;瓮安县康复中心工作人员3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职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户籍不限;
2、瓮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册在编工勤人员、经瓮安县人民政府同意聘用至本次招聘报名开始之日仍在册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瓮安服务期满一年的基层服务人员(含企事业单位见习人员)。
具体职位专业、学历要求及其它条件详见《瓮安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5、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5年5月1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不含瓮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和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方案经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在组织报名前7个工作日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13日至15日到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报名费100元。
2、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缴费后准予考试。
3、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职位条件所规定的其它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在瓮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工勤人员提供相关文件及单位证明、经瓮安县人民政府同意的临聘人员提供县编委办同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临时聘用合同、财政拨款证明原件;“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含企事业单位见习生)需提供省项目办发放的服务证或县引导办出具的服务(见习)证明原件。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于2013年5月20日到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1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