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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大学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硕)153人工作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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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它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广州市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指导,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校主管人事的校领导、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及具体用人部门的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以下工作:

1、招聘计划的制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包括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等;

2、确定试教、面试考官小组成员(由用人部门主管领导、组织人事与纪检部门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及教研室教师等有关人员组成)。

3、对进入试教、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体现、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的综合测评考核及评分。

4、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进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说明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到的年龄要求具体解释为:“45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符合资格条件;“40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符合资格条件;“35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符合资格条件;“32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符合资格条件;“30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符合资格条件;“28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符合资格条件;学术业绩和岗位工作经验经审核为比较突出和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31日。

2、招聘岗位备注栏有注明“副教授”的岗位,拟聘人员如具有副高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则可根据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的上岗要求及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确定其所聘专业技术级别,如拟聘人员只具备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则一律聘为专业技术十级,其他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无论拟聘人员具有副高级或中级职称证书,我校一律聘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无职称及初次参加工作的博士毕业生不参加专业技术级别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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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ao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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