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两门,满分。
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学、职业道德、公文与论文写作、文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②、专业科目考试:《2012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是否增加专业考试”一栏注有“是”字样的,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
2、面试。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时,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用人单位急需引进此类人才的,须经主管部门申报,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该岗位招聘工作可继续进行,但该岗位应聘者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四)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
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
(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1、应届生持报到证;2、往届生持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3、已就业人员持原单位介绍信),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宝鸡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被聘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故空缺的岗位,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程序补充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待遇: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准考证领取时间与地点、笔试成绩公布、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等招聘信息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请及时予以关注。
2、报考陇县事业单位的,只参加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及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均由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联 系 人:轩庚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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