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编委会批准,芜湖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专业、年龄等必须符合《2012年芜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芜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报名时交报名处),对自己报名信息予以承诺,如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应聘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费45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少数特殊岗位,报名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也可以开考,但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不得小于1:2。不足1:2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改报其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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