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所属五所省直机关幼儿园的师资力量,优化整体队伍结构,吸收优秀人才,推动省直机关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五所幼儿园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我局所属省直机关五所幼儿园。分别为:省直机关省委第一幼儿园、省直机关省委第二幼儿园、省直机关省政府第一幼儿园、省直机关省政府第二幼儿园、省直机关省政府第三幼儿园,为财政差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在笔试、面试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纪守法,具备较好的思想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12年8月15日;
(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六)具备在哈尔滨市一级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备 1年以上所招聘专业工作经历,大学专科学历,需具备2年以上所招聘专业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截至2012年8月15日;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