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拟招聘党政办文员1名。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吃苦耐劳精神;
2、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胜任写作工作,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1年以上文字写作经验者或曾经写作的文章获得过奖励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
办公室综合材料、信息宣传材料等文字写作工作和公文管理工作。
三、工作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获留用时与街道按劳动合同法签订用工合同,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薪酬待遇执行街机关编外人员初级一档薪金,即基本工资3000元/月,加上月考核和学历补贴;岗位职务和工资级别提升等按照《前进街机关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报名办法及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者请于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前持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到前进街党政办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桃园中路3号街道办事处二楼210室。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
2、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初定8月21日,以通知为准)。测试内容为办公室文秘知识和公文写作水平。考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分。
3、面试:面试时间及方式待定(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分。
4、体检: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5、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五、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陈惠珍、袁洪明
联系电话:,,(传真)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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