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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许昌东城区管委会招聘135名治安巡防队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2012年河南省许昌东城区管委会招聘135名治安巡防队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8-09 10:50:24| 来源: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3、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和《东城区管委会2012年招聘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见推荐,由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上述证件均须提供者复印件一式二份。

(2)报名时,报名者须根据自身情况及本方案公布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张。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1、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体貌特征、举止仪表等。

2、应聘者最终成绩在许昌人事人才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

1、根据报名者的考核和面试最终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包括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报名者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1、此次招聘的治安巡防队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由东城区管委会与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由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招聘人员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东城区管委会委托东城区公安分局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2、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上岗前培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工资15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金)。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许昌东城区管委会2012年招聘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许昌东城区管委会2012年招聘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doc (37.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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