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市水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局2012年委托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大中专毕业生制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 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详见《曲靖市水务局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计划表》。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存在“和、与、及”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专业名称上多少一个“学”字的,均视为同一专业,可以报考该岗位。
三、 招聘条件
(一)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未就过业的毕业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
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属曲靖市生源或具有曲靖市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报考;在我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可以报考大专学历的岗位;
(五)热爱水利事业,有吃苦耐劳精神;
(六)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
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九)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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