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调剂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调剂人员按《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2012年8月4日10?00时—8月5日19?00时;
(二)体检:2012年8月8日;
(三)考察:2012年8月10日—8月15日。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一)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调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调剂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按《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监督电话: 塔城地区监察局
咨询电话: 塔城地区人社局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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