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信息 > 招聘信息 >

江苏省泰州姜堰市201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江苏省泰州姜堰市201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8-01 09:34:13| 来源:易贤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29号)文件精神,2012年我市在民政协理员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对象

基层民政协理员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姜堰籍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生)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5.泰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8月16日~8月24日,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处进行现场审核认定。报名免收报名费。

2.9月15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在泰州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9月16日~11月30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三、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民政协理员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服务期间,其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从起薪之月起,由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市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 2 3

(责任编辑:)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