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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龙江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2012年黑龙江省龙江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7-30 15:47:46| 来源:齐齐哈尔人才网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社局组织,教育局配合,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笔试、技能考试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需达到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应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笔试总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技能考试与面试(方案另行制定)人数,进入技能考试与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技能考试和面试总分。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自带教材、用品和资料。

(二)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技能考试与面试成绩总分之和,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同时参加体检与考核。

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看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有无违法违纪和品行不端等行为。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都合格且成绩相同者,依次:学历高的优先;重点院校(一表)毕业生优先;龙江籍考生优先;如再出现分数相同者可进行加试。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聘用。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或工作不需要可以解除合同。被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顺延聘用。

(四)、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考试、考核等费用200元;体检费由医院按实际发生收取。

2、对隐瞒身份、凭虚假证件报考人员,经查实,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3、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应聘人员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办理,证件不全的取消聘用资格顺 延聘用。

六、待遇

正式聘用后,所招聘的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编制管理,当幼儿园从学校中分离独立时,所招聘的幼儿教师编制从中小学编制划入幼儿园编制管理,幼儿教师也随编制划入幼儿园教师管理。执行国家规定工资标准。

七、组织领导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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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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