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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30 10:39:19| 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③成绩核定   

考试(考核)成绩以面谈成绩与现场技能操作成绩合并总成绩计算:满分(保留至整数位),其中面谈部分占50%,面谈分数为5位考官分数的累加平均(保留至整数位);现场技能操作部分占50%,各岗位总成绩排名第一者进入体检程序,如出现分数并列的情况,采取增加小数位数的方法决定成绩排名。 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录用。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各岗位考试(考核)成绩排名第一者,参加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若进行递补必须按该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参加体检。

(二)考察 由本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式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九、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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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子仪表实验所2012年专业性较强岗位招聘计划.doc
文件类型: .doc 天津市电子仪表实验所2012年专业性较强岗位招聘计划.doc (30.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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