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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201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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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考核、复查工作结束后,按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和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区教委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确定聘用单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层次和学科岗位依次由拟聘人员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如因取消拟聘用资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则按该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确定后,由拟聘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聘用单位签注意见并送区教委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联系人:蒋老师,,。

附件:

201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文件类型: .doc 201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164.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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