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2)招聘岗位与报考该岗位的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若有两个以上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经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同意,可以调剂到某一岗位。
(3)在秭归县服务或秭归县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报考人员,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一天提交给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笔试成绩加5分。
5、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身份证件原件于2012年8月1日到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高校毕业生窗口”领取,请人代领准考证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2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8月3日由县人社局负责对外公告。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3)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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