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编办、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基层医疗机构特岗医师计划的通知》(闽卫农社〔201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特岗执业医师5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五)未被泉州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含试用期内)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为特岗执业医师。
三、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2年永春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特岗医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注意事项:1、“临床医学”专业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不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永春县卫生局办公室(307室)。
2.联系人:张金田 联系电话: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