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开遴选部分2012年剑河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技术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政策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遴选计划:本次计划遴选剑河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技术人员2名。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剑河县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借调或离开计生服务站工作岗位一年以上的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自参加工作以来,在乡镇服务未满三年的;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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