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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省蛟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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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到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通过后,面试人员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2012年蛟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和60%。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单位统一进行。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单科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

体检合格的,由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蛟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共同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在报考岗位的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后,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蛟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到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凭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合同鉴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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