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
所有报考人员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函[2011]614号)规定,对在湖北省内“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相关部门单位审查盖章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此项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27日上午8:00至10:3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笔试成绩于7月27日下午1:30在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2、面试: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为2012年7月 27日下午2:30,地点在县人社局六楼候考室(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请进入面试考生必须于下午2:30以前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开考时,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候考室,并被取消面试资格。
3、考核: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报考人员根据考核评分表(附表一),在2012年7月24日前将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过期不予计分,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证件的,后果自负。
4、综合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于7月27日晚上8:00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5、体检。根据公布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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