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委编办、卫生局、财政局、公务员局《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基层医疗机构特岗医师计划的通知》(泉卫函〔2012〕193号)、泉州市卫生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厅关于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名额分配的通知》(泉卫函〔2012〕241号)和《泉州市卫生局关于落实2012年乡镇卫生院特岗执业医师招聘工作的补充通知》(泉卫基妇〔2012〕111号)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基层卫生人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医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1月1日至1994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五)未被我省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含试用期内)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对象
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为特岗执业医师(考试招聘名额相应减少)。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