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机制,拓宽科技部门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活力,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科技局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面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干部,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 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办公室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遴选到科技局工作。
二、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的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遴选科技局工作人员2名,其中:科技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岗位代码 01 ;科技局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岗位代码 02 。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剑河县内在编、在职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报名参加遴选。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3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④试用期未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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