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西安市登记备案的专职律师。
二、工作方式
接受聘任的法律顾问均为兼职。
三、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2、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并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五年及以上律师工作经验,三级以上律师,且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及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4、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5、能认真及时地圆满完成交办的法律事务。
四、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6月20日。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资料(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书、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材料)报送至西安市司法局。
联系人:杨柳(西安市司法局)
电话: 传真:
邮箱:
附件: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
201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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