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区长期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其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区人社局审核,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低于报考比例的要求下进行考试。
7、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2年6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卷面为百分制。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公文与论文写作、文学知识、历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陕西省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在汉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汉台区人社局网站()公布,公示期7天,应聘考生可登陆以上网站查询。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依据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未达1:3比例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低于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中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未达1:3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于2012年7月18日前在区政府网站()、汉台区人社局网站()公告。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与7月31日前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以及体检考察具体安排。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按每个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公共科目》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在汉台区人民政府网站()、汉台区人社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社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经主管部门申请报区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区政府网站()、汉台区人社局网站()公布。公示期7天。
(六)终审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区人社局接受终审,必须按终审公告要求提供所需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并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终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终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终审要求提供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发证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前。
(七)聘用
经终审合格的,在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网站()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新聘用人员凭核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考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12年汉台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区人社、监察、编办、财政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公开考试招聘日常工作。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2012年汉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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