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教育、卫生、计生基层单位和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我区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0人,其中,基层小学教师10人、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30人、街道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6人、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24人。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 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设岗位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主要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专业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西安市长安区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6.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安排,采取公布招聘简章及岗位需求、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简章及报名
5月28日在长安区政府网站()公布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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