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州农委下属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精神,州农委拟在下属参公管理单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州农委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州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
(二)州农业委员会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5名,其中:州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单位,下同)3名;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单位,下同)2名。
(二)遴选岗位
详见《黔东南州农业委员会下属参公管理单位201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的资格和条件
(一)遴选资格
黔东南州内在编、在职(岗)的县级及以下各级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或公务员身份。行政机关公务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后,进行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登记,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2009年、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报考专业(多个学历层次的其中有一个学历层次专业符合即可);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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