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连山区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一年。相关的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证明,确保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准确,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
3、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具体情况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及《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执行。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电话: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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