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资格人员为按1:2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材料包括: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章)、考生报名信息表、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2012届毕业生须提供《重庆市北碚区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打印报名表的时间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北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237号)执行。
面试人员按1:2面试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递减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分值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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