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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2012年江苏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5-30 10:37:59|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三、岗位职责

本年度重点开发的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协助做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重残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孤残儿童救助等社会救助管理工作;2. 协助做好优抚安置、防灾减灾、老龄工作、社区建设等工作;3. 协助做好其他有关民政工作。

四、实施步骤

整体工作从5月份开始,11月底前完成。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至8月15日)

充分利用“声屏报网”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国家、省对高校毕业生的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和帮扶举措,特别是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家喻户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和支持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二)岗位开发阶段(5月下旬至7月20日)

各市根据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摸清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分布,以及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配备现状、开展服务、岗位需求等情况,充分挖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确定今年开发的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类型、名称及数量,切实落实好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

(三)信息发布阶段(7月21日至8月15日)

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民政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网站,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并就报名条件、招聘程序,以及公益性岗位名称、数量、岗位需求条件、政策待遇等作出说明。县(市、区)公告内容须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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