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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