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武威日报》和武威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批准的聘用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严格招聘纪律,招聘人员有舞弊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此次公开招聘不向报名者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935)
传 真:(0935)
电子邮箱:
中共武威市委宣传部
武 威 日 报 社
201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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