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衡阳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74名(其中博士11人,硕士158人,主任医师3人,副主任医师2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和遵循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按需引进、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公开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岗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三、公开引进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时间:2012年6月5日至6月15日
2、地点:各用人单位
3、方式:本次公开引进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正面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可带本人身份证及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引进人数不得低于2:1的比例。
4、资格初审
报名时进行初审,应聘者须如实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5、资格复审
由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配合实施。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
1、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在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3、内容:以考核其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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