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2年进人计划,经绥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制定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招聘人数、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128人。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详见《2012年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后】。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中专(含绥阳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学)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人员;
8.绥阳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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