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等文件的通知》(黄组字〔2010〕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16日在中国·黄山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一经公布,不得变更。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中国·黄山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有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注: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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