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淳招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招聘咨询
高淳县人社局:、
五、招聘监督
监督电话:高淳县纪委
本次招聘由高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件二、《南京市高淳县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高淳县人社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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