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2名。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2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2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且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2)》执行。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职称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2寸免冠同版彩照4张,1000字左右个人自传以及能反映本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于2012年5月16日--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17楼1712房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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