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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安徽省繁昌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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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30 16:14:03| 来源:芜湖人事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批准,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繁昌县卫生局决定组织实施实施2012年度繁昌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2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组织方式

2012年度繁昌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各岗位的年龄、专业要求详见附表。其中,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系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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