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持《自荐书》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4、联系咨询方式
电 话:刘勇
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党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六、选聘程序
(一)考核
应聘人员考核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专业考核采用专业提问的方式,综合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面试考核采用现场讲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其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审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复查其资格条件。
(四)聘用审批及待遇
1、由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党校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3、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党校
2012年4月25日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