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我县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卫生局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递补、选岗、公示和聘用等有关信息,都将通过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舒城县人民政府网()、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舒城教育信息网()以及舒城县卫生局网()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计划
2012年我县计划招聘教师50名、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129名,财政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共计242名。其中,从相关事业单位安排了3个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计划分布以及专业需求等详见《2012年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另有少数招聘岗位放宽年龄的条件见《2012年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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