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
(一)加分
1.荣获三等功一次加1分,荣获二等功一次加2分,荣获一等功一次加4分(立功加分依据最终一律以个人档案记载为准);
2.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加1分;
3.转业士官加2分;
4.女战士加1分。
一人有多项加分项目的,分数累加。
(二)成绩计算
1.无加分的,笔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2.有加分项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三)录取和分配
录取以考生总成绩按招收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5名拟录人员。在招收指标内,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优先排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等则另行加试确定。分配单位时按录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先由成绩高的考生在拟招收的5个单位中选择1个,1次选定且不得更改。考生的具体工作岗位必须服从主管部门单位的安排,凡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