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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白江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四川省青白江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4-12 16:10:27|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正式接收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医院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满5年以上方可流(调)动,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受聘医院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若3年内未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者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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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都市青白江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成都市青白江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务问答.doc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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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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