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组成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身份、资格条件、文字作品等进行审查。
(1)初审时间:2012年4月12日。初审合格者,由遴选工作小组电话通知参加复审。
(2)复审时间:2012年4月13日。通过初审者,携带身份、学历、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文字作品前往区人力社保局二楼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163号)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交一寸个人免冠登记照1张(制作准考证用)。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与招录(聘)岗位数达到3:1方可开考(分类测算,以下同)。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
(二)笔试
笔试采用书面答题(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公文基础及文字表达能力。测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具体日程安排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考试往返交通费自理。
(三)面试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报考岗位数未超过5:1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超过5:1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根据报考岗位数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权重,折后计入总成绩,总分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于面试次日在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分类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无故放弃选调的,记入个人诚信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渝北区的各类遴选考试。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和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转任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以及营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从严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附件:
1. 渝北区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情况一览表
2. 渝北区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
3.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诚邀文秘人员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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