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岗位调整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予以退费。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管委会网、绵阳高新人才网上公告。
(七)特别提示
1.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4月25日--26日9:00—17:00时在绵阳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领取,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代为领取者须携带报考者书面委托书和代领者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笔试和综合面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含政策性加分)+综合面试成绩×60%;管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含政策性加分)+综合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医务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岗位两种类型。考试内容为:
医务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笔试时间
2012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加分
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加分。参加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笔试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条件。
拟加分人员情况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比例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人员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的1:3;低于1:3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将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综合面试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综合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5.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和是否进入综合面试的情况将于5月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管委会网、绵阳高新人才网上公布。
(二)综合面试
1.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综合面试者,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
2.综合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综合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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