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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兴安盟公安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2012年内蒙古兴安盟公安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3-30 09:20:33| 来源:兴安盟人事考试网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x60%+面试成绩x40%。

(七)体检

1、体检由盟人社局和盟公安局共同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并列的,计算机技术、网络管理岗位的,网络管理、数据库和软件编程成绩高者进入;其他岗位笔试成绩高者进入)。

3、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

1、考核由盟人社局和盟公安局共同组织。考核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考试录用考核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再行考核。

3、考核结果由盟公安局书面报送盟人社局备案。

(九)聘用

1、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盟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合同签订、鉴证等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用人单位可在聘用合同签订时与被聘用人员予以约定。被聘用人员不同意的,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二)此次招聘的受聘人员是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是机关工作人员的,应当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聘用后原单位工作经历予以认可,工龄可连续计算。

(三)此次招聘人员的聘用、续聘、解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实施方案由盟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

2012年盟公安局使用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文件类型: .xls 2012年盟公安局使用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6.50 KB)
应聘人员报考花名册.xls
文件类型: .xls 应聘人员报考花名册.xls (15.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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