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红塔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系红塔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近两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附件)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 — 3月27日
报名地点: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溪市玉兴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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