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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丽江市卫生局关于公开选调丽江市精神病医院工作人员的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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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7 09:44:50| 来源:丽江市人事网

8.财务人员1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财会专业毕业;

(4)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具有市内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

9.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限文史类、管理类(含财务管理)、计算机相关专业;

(4)具有市内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

10.驾驶员1名

(1)限男性;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限复转军人;

(4)持有B1以上驾照,5年以上实际驾龄,5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驾驶事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其他不宜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7日-4月10日 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丽江市卫生局人事科(市卫生局3楼,联系人:王勇、毛银芬 联系电话:)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丽江市精神病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在现场报名时领取);

②报考人员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复转军人需携带相关军队退伍证明,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③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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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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