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赤峰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赤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赤峰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上级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人。其中赤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人,赤峰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4人。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户籍或考入高校学习前具有赤峰户籍;在赤峰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户籍不限。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见后附《2012年赤峰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6、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辞退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8日——2012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赤峰市新城区党政综合办公楼A座6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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