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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省纳溪区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2年四川省纳溪区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3-19 14:16:03|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 )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

区人社局同意聘用文件发出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合同期限内。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到岗或聘用后未满一周年就辞聘的,取消三年内报考纳溪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所有职位均实行最低三年服务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纳溪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 策 咨 询 电 话: 0830—(教育系统)

0830—(卫生系统)

0830—(区考试中心)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30—

纳溪区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xls
文件类型: .xls 纳溪区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3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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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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