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政务服务及招商引资工作,助推我市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部分人员到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在福泉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福泉市2012年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协助开展。
二、公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公开遴选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全省遴选工作人员共6名。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事业编制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长期外出驻外招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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