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察
按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各市县岗位空额情况,经征求符合考察条件考生意见后统一调剂。考察工作主要是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初步讨论决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初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海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将初步拟聘用人员情况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后在局机关和海南住房公积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
根据体检、公示结果,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
联 系 人:王宁 麦秋齐
传 真:(0898)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38号海口国际商业大厦15楼1501室 邮编:570102
电子邮箱:
附件: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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