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笔试和面试各个环节结果都要在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站上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在线和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七、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晋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0356-
市纪检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联系电话:0356-
晋城市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356-
附件: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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