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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纳雍县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2012年招聘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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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8 15:24:32| 来源:163贵州人事网

纳雍县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2012年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确保“双降”目标实现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2〕4号)文件精神,按照《毕节市招聘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毕人社通〔2012〕24号)和《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毕节市户籍或本县生源,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2月29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4.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

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未解除处分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3.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招聘计生特岗工作人员人员422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三定”(定乡、定村、定岗)的原则。

2.招聘人员由乡镇统筹安排专职负责村级人口计生和计生协会工作,特岗期间不得安排从事其他工作,不得流动到其他单位(提拔重用的除外),不能参加任何形式和任何单位的招聘考试。

四、加分政策

1.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凭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证及县乡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超生的证明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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